發起人暨第一次籌備會議 記錄
會議時間:106年2月24日下午21時
會議地點: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1218巷27號
出席人員:如簽到表
會議記錄:張曉薇
(一)會議開始(發起人代表擔任臨時主席)。
(二)推選主席:由發起人代表林柏菁師兄擔任主席。
(三)主席致詞暨報告事項:
今晚非常感謝各位師兄姐在這種寒冷又下著細雨的天氣中來參與今天的籌備會議並擔任籌備委員,希望在祖師的加持下能讓本會順利申請完成。
今天會議的主題主要是推選籌備會主任委員、決定籌備期間聯絡地址及工作人員、審查章程草案以及決定會員入會申請手續、申請書格式,並公開徵求會員。請各位師兄姐於會議持續時間不吝發言
(四)發起人會議討論提案:
1.案由:推選籌備委員,組織籌備會案。
說明:由發起人互推選籌備委員七人以上,負責辦
理籌備事宜。
決議:由林柏菁、林文隆、張曉薇、莊琇勤、蕭承勳、 賴寶珍、王立宗等七位師兄姐擔任籌備委員負責辦理籌備事宜。
2.案由:推選籌備會主任委員案。
說明:由籌備委員互推一人為主任委員,負責召集會議,對外行文等事項。
決議:由林文隆師兄擔任主任委員,負責召集會議並擔任連絡人,對外行文等事項則由林柏菁師兄負責。
(五)第一次籌備會議討論提案(由主任委員主持):
1.案由:審查章程草案。
說明:章程草案須由籌備會議審查後提大會通過。
決議:(1)、章程草案第五條第四款:「濟世度化、福慧雙修」變更為「社會服務、福慧雙修」。
(2)、第七條第三款:「贊助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之團體、個人,或…為贊助會員。」變更為「贊助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之國內外團體、個人,或…為贊助會員。
(3)、第十一條:會員經出會或退會,已繳納之各項費用不予退還。變更為「會員經出會或退會,已繳納之各項費用或所喜捐之各項物品不予退還。」。
(4)、其餘條文審查無異議通過。
2.案由:決定籌備期間聯絡地址及工作人員案。
說明:籌備期間擬擇定適當處所作為辦公及通訊聯絡使用,並聘請專任或義務工作人員(執行秘書一人、會計一人、秘書若干人),處理日常事務。
決議:籌備期間通訊聯絡地址仍暫定「台中市大里區國光路2段384號」。處理日常事務之工作人員則由各籌備委員兼任。
3.案由:決定會員入會申請手續、申請書格式,並公開徵求會員。
說明:會員入會申請書格式如下:
(1)徵求會員入會公告內容:
臺中市慈龍金照天宮觀音會籌備會公告
106年2月24日
慈照籌字第003號
主旨:本會經臺中市政府社會局106年1月10日中市社團字第1050131582號函准予設立,並成立籌備會,茲公開徵求會員。
公告事項:
一、本會宗旨:○○○。
二、入會資格: 凡認同本會宗旨之自然人或公私立團體。
三、籌備期間申請入會之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06年3月31日止。
四、籌備會地址:台中市大里區國光路2段384號
籌備會電話:0926-523777
聯絡人: 林文隆
五、入會申請書有關資料請向前項地址索取。
主任委員 林文隆
4.案由:籌備期間經費之收繳及籌墊案。
說明:籌備期間所需經費項目主要有印刷費(開會通知、紀錄、議程、出席證件、成立大會手冊、選票等之印製)、郵電費、會議費、成立大會會場佈置費、文具費等。
決議:籌備期間所需支出的各項費用請各位師兄姐務必索討發票或收據,若無發票或收據者也請詳記各項物品金額。為遵循祖師草創初期一切從簡的指示,出席證件或其他無須支出的項目則暫勿支出。開會及連絡各項事宜請各位師兄姐連上LINE留言討論。
(八)臨時動議:請各位師兄姐將本會籌備會公告張貼於FACEBOOK、部落格、LINE 中,使其他認同本會宗旨的賢達人士能一起來發揚觀世音菩薩慈悲喜捨的精神,以求能進一步淨化人心、促進社會和諧,發揮服務社會的宗旨。
(九)散會。
備註一:發起人會議、籌備會議、理事會、監事會應於七日前通知,並函報主管機關備查。
備註二:各次會議紀錄應於會後30日內分發,並函報主管機關。
備註三:成立大會應於15日前通知,並函報主管機關備查。紀錄之分發同註二。
備註四:第一屆第一次理事會、監事會應於成立大會後15日內召開(含同日舉行)。
備註五:會址設置需符合臺中市土地、建物使用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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